调教好莱坞

第二十一章【恐怖之王】(第2/2页)

白人傻眼了。

瞅了瞅躺在地上抽搐的爱犬,又瞅了瞅活动手腕的易飞扬,须臾,竖起大拇指:“厉害!”

……

眼前这位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不是别人,正是美国传奇作家,恐怖大王斯蒂芬-金。

斯蒂芬-金是个奇怪的人,用他自己的话来说,写恐怖小说写的久了,自己的精神也趋于疯狂阶段。有的时候,他很喜欢观察死去的东西,比如丢在垃圾桶的死狗,死猫,死耗子,这些东西会给他灵感,他会立马想象出一个画面,一个主妇打开冰箱,里面盛放的不是什么奶酪三明治,而是一个死孩子!

如今,斯蒂芬-金又迷上了养狗,并且是那种最凶猛的狼狗。

在他看来,这种动物像荒外的野狼一样,还保留有动物大多数的兽姓,而这种兽姓正是他创作恐怖小说所需要的。

斯蒂芬-金喜欢看大狼狗将一只活鸡活活撕裂的模样,那种血淋淋的场景,会让他沉浸在死亡之中难以自拔。

他的家人十分反对他这种超常的行为,认为他这种是谋杀和虐待。

可是斯蒂芬-金却说,每一个成功的恐怖作家,都是疯子,你们和疯子讲道理,无疑等于与虎谋皮。

这只大狼犬的残忍,成为了斯蒂芬-金钟爱的原因,可是没想到今天却差点闹出事故。要不是易飞扬那凌厉的一拳,将发疯的狼犬直接打晕,后果真的难以想象。

斯蒂芬-金看看地上嗷嗷叫的爱犬,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易飞扬,说了一句,“你的拳头很硬!”

易飞扬笑了笑,说:“是它的鼻子太软!”

“我是斯蒂芬-金”

“我是易飞扬。”

紧接着,美国有名的恐怖之王和未来震慑好莱坞的某人,第一次握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