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年我在餐饮的日子

第410章 连环杀人作案(第1/2页)

「1994年7月27日」这天,高承勇一路溜达到了供电局职工宿舍楼;

他先在二楼看了看,发现人太多,不好下手,转即跑到四楼。

两点左右,高承勇进入了一间宿舍,熟睡中的石秋被高承勇入室的动静惊醒;

本以为是室友,没想到是个陌生男人,于是跳起来大喊“有贼”。

高承勇故技重施,捂住石秋的嘴,掐住其脖子就是几拳;

然后拿出弹簧刀,往脖子上插了两刀,石某便再也一动不动了。

但就算这样,他依然没有停手,而是继续用刀在女孩身上发泄着;

足足捅了三十多下后,他才满足的笑了。

在做下这桩惨案后,高承勇因为担心被抓以及一些现实问题,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头打工;

在包头找到了个很辛苦的活——锅炉工。

在这边虽然干活辛苦,但总能拿到很多工钱;

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,晚了就去歌厅跳舞,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。

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,这样的日子或许他就满足了;

但现在的高承勇是一头尝过血腥味道的野兽,他自觉“生活中还差了一些东西”。

「1997年3月26日」,高承勇又盯上了一位独居女子;

早上八点,他推开了虚掩着的门,走了进去,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妆的李丽娟:

“你咋进来的,进来干什么?”

“门开着,我就进来了,来要点钱用。”

“我没钱。”

“我不信,我把你绑了,我自已找找。”

说罢,高承勇尝试用自带的绳子把李丽娟反绑住;

这遭到了李丽娟的剧烈反抗,甚至塞到嘴里的毛巾都掉了,并且她还朝着门外大声呼救。

慌张之际,高承勇直接用绳子将其勒死;

将李丽娟勒杀后,高承勇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,于是又对尸体进行了猥亵。

逃离现场时,高承勇把作案工具扔进了附近的一个茅厕里;

因为是在外地,人生地不熟,高承勇害怕被抓住,于是第二天连夜辞职回了老家;

身背三条人命的高承勇,已经通过之前的案子逐渐摸索出来了一些“经验”;

他发现,之前白银市发生的案件影响太恶劣,现在的人家都普遍有了警惕心,要找到那种不锁门的人家越来越难。

刚回来的他没有什么稳定工作,只能干点零工维持生计。

闲余出来的时间他只做两件事,一是乱逛,当gai溜子,到处寻找适合下手的目标;

二是在脑海里完善自已的杀人过程,以及咀嚼性幻想。

在高承勇看来,有几点是必要的:

1.对于时间地点的选择,职工宿舍比较合适白天作案;

大多数职工都去上班了,容易得手,事后也容易跑路。

2.对于作案对象的选择,应以单身女性较为合适;

判断单身的方法主要是靠观察其到家时的表现,先敲门,没人开,再拿钥匙开门,且没有第二个人的声音,大概率就是独居女性。

有的时候敲开了门,要是有其他人在,那就可以假装找错门户,然后走开;

按照这样的思路,高承勇等来了那只他眼中的羔羊。

「1998年1月16日」中午十点左右,高承勇在白银二中附近看到一个女人;

一个手里提着菜篮子、长头发、长相漂亮的女人。

就好像是一只饿极了的狼看到了受了伤的兔子,高承勇激动无比,面红耳赤头脑发热;

一路尾随而去,和女人保持着10~20米距离。

等到女人放下一篮子菜开门后,高承勇从拐角碎步过去,推开了还没有被关上的门,把门反手锁住!

等她发现屋里有个陌生男人,手里还有刀时感觉十分惊恐,开始大声求救;

却被高承勇一刀割喉,失去意识。

人虽然死了,但高承勇依然没放过她;

猥亵后,还在她身上捅了整整十六刀,并割下了她的耳朵!

杀完人之后,他还是和前几次一样逃之夭夭;

在家里舒服的躺了三天后,高承勇嗜血的心就开始疯狂跳动了。

仅仅隔了三天,他又盯上了市里的一个女人;

「1998年1月19日」下午,27岁的邓敏送丈夫去上班,在回家的路上遭遇高承勇尾随。

和上一起案件不同,邓敏回到家后反手关上了门;

高承勇不太确定邓某是不是一个人在家,就侧着身子把耳朵贴在门上听。

听了一会儿发现没有说话声,只有电视声音,于是断定屋内只有邓某一人,果断的敲了敲门;

邓敏打开门,看到是个面生男子,便问道:

“你是谁,来找我丈夫的吗?”

高承勇点点